“在贪欲驱使之下,利用影响力为商人老板承揽工程项目站台打招呼,收受贿赂。这完全与纪检监察干部身份背道而驰。”这是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纪工委原副书记、监察工委原副主任王祖华在被留置期间所作的深刻忏悔。日前,王祖华因犯受贿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一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。
查办王祖华腐败案件,是南京市纪委监委坚持刀刃向内、自剜腐肉的例证。为教育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常怀敬畏之心、带头遵规守纪,该市纪委监委组织47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旁听了该案庭审,引导党员干部从身边人身边案中深刻汲取教训,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。
南京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,既严肃查处系统内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件,坚决清除“害群之马”,又强化日常教育管理监督,抓早抓小、防微杜渐,坚决防治“灯下黑”。今年以来,该市纪委监委以“正面引领+负面约束”为牵引,双向发力不断深化队伍建设,着力锻造自身正、自身硬、自身廉的纪检监察铁军。
通过梳理分析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,今年5月,南京市纪委监委聚焦共性问题,制定《南京市纪检监察干部“五条禁令”》,严禁违规吃喝、不当交往、跑风漏气、说情干预、言行失范,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开列“负面清单”,进一步划清行为边界和底线。
为用好用活反面典型案例,6月,南京市纪委监委选取近年来查处的10起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,进行深入剖析,编印《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警示录》,并推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专题警示教育,引导党员干部受警醒、明底线、知敬畏。“《警示录》中的反面典型忘记了党员身份,背弃了纪检监察干部的职责使命,把党纪国法抛诸脑后,执纪违纪、知法犯法,最后身陷囹圄,令人警醒。”在江北新区纪工委监察工委举办的专题警示教育座谈会上,一名年轻纪检监察干部感叹道。
“要坚决摒弃‘看戏’心态,真正把‘看在眼里的教训’变成‘刻在心底的警醒’,始终保持自我革命的清醒自觉,保持刀刃向内的坚韧勇毅。”7月上旬,南京市纪委监委机关召开警示教育会,在全体机关干部观看系统内专题警示教育片后,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作出针对性提醒,督促深化以案促改、以案促治,切实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。
为加强自我监督约束,南京市纪委监委出台了《关于纪检监察干部违规打听、干预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等事项登记报备的工作指引(试行)》等制度规定,进一步规范执纪执法权力运行,压缩权力滥用和寻租空间。
“我们紧盯‘关键少数’和年轻干部,综合运用监督调研、内部督查、线索处置等方式,掌握干部纪律作风、工作状态、社会交往、群众评价等情况,对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早发现、早提醒,对触犯纪律红线行为严肃处理。”南京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有关负责人介绍,通过做细做实对干部的日常监督,真正让铁纪禁令“长牙”“带电”。
在加强“负面约束”的同时,南京市纪委监委还注重“正面引领”,进一步提升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,于今年6月出台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》,提出具体目标任务。截至目前,该市纪委监委已列出16条正面要求,并逐一细化分解为具体落实举措,明确责任部门,稳步有序推进,确保干部队伍建设各项部署要求落实落细。
“持续强化‘正面引领+负面约束’,就是要引导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始终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,发扬斗争精神、增强斗争本领,争做自我革命的表率、遵规守纪的标杆,为中国式现代化南京新实践保驾护航。”南京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。(来源: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谢天 通讯员 徐海)